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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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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2007-11-26 14:45:24 [字号:大 中 小] 阅读次数:70
                                                               交通事件

 

受害人王伟,男,30岁,太和县桑营镇安庙自然村人,2007年11月15日晚6点许,王伟步行回家的途中,被一辆车牌号为皖K05167的小车撞倒在105国道安庙村村北头路旁,该车车牌掉落现场,该车司机毫无人性撞人后不采取抢救措施,居然驾车逃离现场。后受害人被该村村民发现送太和县中医院抢救,后因伤势严重于07年11月23日早死亡。事发后其家人当即向太和县交警队报案,太和县交警队察看现场后调查数日后告知当事人说查不到车主,并把车牌交还给其家人说你们该上哪告告去吧。我们对此不可理解,有车牌为什么查不出车主?这是严重不作为现象,与17大精神背道而驰,10天后给我们要车牌说要鉴定是真假,(这是在我们向上级和新闻媒体反映后于10天后县交警队对我们突然提出要车牌进行鉴定,追到第6家说追不到车主,为什么?)王伟家上有老,下有小,其妻要死要活,家人整日看护,其后果难以预料,王伟是家中的顶梁拄,目前家中极度困难,为医伤 家产已卖光,交警队公务人员与心何忍。我们太冤了。

王县长关心老百姓,太和人民有口皆碑,万般无奈,特向王县长求助,请王县长在百忙中过问此事,为民作主,追出撞人司机,绳之以法,依法赔付经济损失和医疗费。不然我们将逐级上诉,直止中央,并向新闻媒体反映。

交警队

这种情况真是令人不可思意。这里边到底是为什么?不知道?

举报人。贾成龙,王学振。


回复时间:2007-12-17 10:22:37
      关于县长电子信箱督办王学振信访事项的报告

  我局于2007年12月4日收到贵办公交办的县长电子信箱督办事项,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办理情况

  本次事故位于G105线841KM+760M处,即桑营镇安庙村北段,安庙村村民王伟沿G105国道由北向南步行时被同方向一辆小轿车撞伤,肇事车辆逃逸。现场发现肇事车辆号牌为皖K05167(蓝牌)及大众标志牌碎片。

  经查皖K05167初次登记时间是1991年3月3日,1996年5月13日发证,车辆入户是原阜阳县行流乡税务所刘洋的一辆红色夏利车,调查刘洋表述:98年至99年在阜阳市颍泉闻集国税局工作时本单位买的夏利车用他的名字入的户,99年至2000年阜阳市国税局处理固定资产时将这辆夏利车、车号皖K05167进行公开拍卖,由颍州区地税局孙亚平买走,2003年7月孙亚平将该车同车牌号卖给阜阳市安居工程院内的高扬,2004年前后高扬又将该车连同牌号卖给家住阜阳市颍州区水利局家属院收废品的王芳,据王芳供述其买这辆车一个月左右,又将该车连同牌照卖给阜阳市城南三角洲附近一个收废品的,不知道家住那里、叫什么名字,但见面能认识,外号叫胖子的人。目前真正积极查找此人。同时,我局交警大队又调取太和县公安交警大队双浮中队和亳州市双沟收费站事故发生当晚过往车辆的录像,因夜晚雨天抓拍图像信息模糊,尚未发现嫌疑车辆。

  事故发生后,我局对此案高度重视,成立了“2007、11、15”交通事故专案组,现因案件调查需要到合肥市皖安交通标牌厂鉴定,而死者家属不愿意配合鉴定该牌真伪,至今该牌照未送到事故中队,无法送检(死者家属要求将事故现场遗留车牌皖K05167、大众标志拿回自己家中)。

  目前,此案正在积极侦查中。

          太和县公安局

  200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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